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定
文章导读:劳动争议产生之日简直定
关键词: 之日,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产生之日简直定 www.fabang.com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景象,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时代发生的付出工资争议,用人单元可以或许证实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用人单元不能证实的,劳动者主张权力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二)因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用人单元不能证实劳动者收到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力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排除或者终止后发生的付出工资,经济赔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可以或许证实用人单元答应付出的时间为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详细日期的,用人单元答应付出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实的,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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