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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死缓可以假释吗,需要什么条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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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死缓可以假释吗,需要什么条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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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死缓,如果在考验期故意犯罪,情节严重的,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否则考验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死缓可以假释吗,需要什么条件呢?今天,本法律网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故死缓阶段不适用假释。

死缓的适用条件

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

死缓是我国在实践中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死缓并非独立的刑种,高度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但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的一贯政策。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

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死缓的实质条件是虽然应该判处死刑,但犯罪分子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如何理解“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含义,理论上的解说认为具有下列情形的,一般视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其他法定任意从轻情节的,共同犯罪中罪行不是严重的,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被告人犯罪的,有令人怜悯的情节,具有其他情况的。[3]根据高人民法院编选的案例,应该判处死刑而宣告缓期执行的有如下的类型:(1)限制责任能力故意的,(2)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并且具有自首情节,(3)民间矛盾激化并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4)邻里纠纷并且是间接故意的等等。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死缓不适用假释。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本法律网站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