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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辽宁省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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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辽宁省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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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当局划定,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和安顿补贴费按下列尺度举行赔偿:(1)在都会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都会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辽宁省人民当局划定,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和安顿补贴费按下列尺度举行赔偿:(1)在都会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都会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地盘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2)征用耕地的,每1个需要安顿的农业生齿的安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地盘的安顿补贴费最高不得凌驾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依照上述划定付出的地盘赔偿费和安顿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顿的农夫保持原有糊口程度的,经省人民当局核准,可增长安顿补贴费。但地盘赔偿费和安顿补贴费的总和不得凌驾地盘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被征用地盘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按下列尺度执行:(1)附着物按其价值和现实丧失赐与赔偿。(2)青苗赔偿费按1茬作物的产值计较。自征地公告之日起,袭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修建物、构筑物等,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