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寒暴力”赔偿精神损失费厦门破产重整清算律师风险防范
前后两年多时间里,姚女士面对丈夫不理不睬,不归家的"寒暴力"1再勉强责备,但仍是未能令出轨的丈夫归心回心。
在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前夕,小店区法院成功调解此案,姚女士获赔8000元精神损失费。
姚女士与丈夫结婚快20年了,丈夫在1家企业做技术员,为人也很和蔼,对妻子,女儿1直都很好。
几年前,丈夫在外做起 ,钞票越赚越多,但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慢慢地对孩子和家事开始不闻不问。
3年前,丈夫开始夜不回宿,姚女士追问时,老是以"工作忙,应酬多"敷衍。
后来,丈夫索性对妻子不理不睬,无故抉剔,经历无数次争吵后,更是很少归家。
1年多前,丈夫的婚外恋被"曝光",继而提出要与姚女士离婚,还接踵于今年3月和6月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眼望事情已无可挽归,姚女士同意离婚,但同时拿起了法律武器。
她提出,出轨丈夫实施"寒暴力",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
经小店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出轨丈夫给付姚女士8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办案职员先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哀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包括生理暴力,心理暴力(又称寒暴力)和性暴力3种,其中"寒暴力"伤人于无形,给人造成的伤害不容忽视。
然而,因为"寒暴力"反复性,隐蔽性较强,1般又难以取证,所以索赔者众,有结果者寡,像姚女士这样获得赔偿的并未几见。
同时,提醒泛博寒暴力受害者要留意搜集证据,及时通过正当途径维权。
(记者 王君)
上一条: 进行违法项目建设 村支书主任齐获刑
下一条: 厦门破产重整清算律师商议2024拆迁程序违法承担赔偿吗